跨境遗嘱争议(意大利与中国)——法院确认遗嘱有效,并将“强制继承份额”请求限定在意大利境内不动产

2026-02-24

当跨境遗产成为诉讼博弈

一对长期跨境生活的伴侣遭遇了一场典型且高风险的继承纠纷。被继承人为意大利公民,长期在海外生活,并订立了一份自书遗嘱(holographic will)——由本人亲笔书写、注明日期并签名——指定其伴侣为唯一继承人,遗产范围涵盖位于意大利及中国的资产。

遗嘱由意大利公证人依法公布、继承程序启动后,被继承人的父母对该安排提起挑战,并采取“两线并进”的诉讼策略:(a)请求撤销/宣告遗嘱无效(以彻底排除遗嘱指定继承人的地位),以及**(b)请求恢复父母的法定保留份额(quote di legittima),并且试图将该请求扩展至整个遗产——不仅包括意大利资产,还包括位于中国的资产**。

在法律层面,这正是跨境继承最复杂之处:一方面,欧盟框架下的跨境继承通常围绕“经常居住地”等连接点来确定适用法律;另一方面,“强制继承份额”与资产所在地之间容易产生摩擦,尤其当一方试图把境外资产“拉入”意大利法院的裁判范围,以此放大谈判筹码。案件的核心因此变成:哪些主张在意大利法下真正成立,哪些属于超范围诉求,更多是为了施压而非基于法律基础。

我们的策略:锁定真实法律风险,提前提出合理方案,并在费用上获胜

我们从一开始就把案件当作“降风险工程”来处理:区分哪些请求在法律上有现实成功空间,哪些是被刻意放大的博弈性主张。对方关于“遗嘱无效/撤销”的请求,主要建立在叙事与推断之上,而非意大利法对自书遗嘱有效性的硬性要件。对于形式要件完备的自书遗嘱而言,其法律基础非常稳固,“不认可受益人”本身并不能构成无效理由。

相对而言,唯一可能存在一定法律边界的,是父母作为法定继承人所主张的保留份额保护——但该保护必须落在意大利法与意大利法院可合理触及的范围内,并且必须符合跨境继承案件中法院通常接受的界限。因此,在诉讼真正展开之前,我们即提出了与风险边界相匹配的解决方案:承认并愿意落实父母就意大利境内不动产所对应的保留份额——仅限于这一部分,不接受将请求扩大至境外资产或整个“意大利+中国”遗产范围。换言之,我们提前给出“法律上可支持的部分”,同时明确拒绝对方对境外资产的扩张性主张。

案件的最终裁判结果也印证了这一策略。法院驳回了对方关于撤销/宣告遗嘱无效的请求,并且仅在极为有限的范围内支持了父母的保留份额主张——仅限于意大利境内的不动产,而非对方主张的覆盖“意大利与中国全部资产”的范围。更关键的是,法官在裁判中也注意到:我们在诉前已经提出过与“唯一合理法律风险”一致的方案,因此对方仍然扩大争议并推进诉讼,缺乏必要性。最终,法院判令对方承担诉讼费用,强化了一个基本原则:当一方提出超出法律可支持范围的诉求并以此升级争端,法院可能会让其承担相应的经济后果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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